兰亭书阁 > 玄幻小说 > 九龙神尊 > 第一百二十八章 风流的金不焕
叶轩,被爱情伤过。

是父母和唐龙两口子,让他知道,世界上还是有真爱的。

只是,很难遇上。

他今后就算要娶妻,对女人的要求,肯定很高。

换句话说,不是什么女人,都有资格当他的妻子!

男人,就得孤傲一点,自信一点!

反正,他是不会再当舔狗,无脑奉献了。

舔狗舔狗,一无所有。

无论男女,都是一样。

真正的爱情,是彼此尊重,共同奉献。

“哥,你和大舅在说什么悄悄话呢?”

这时,叶灵儿好奇的声音传来。

叶轩淡淡道:“少儿不宜。”

叶灵儿嘟着嘴:“我又不是少儿。”

“叶轩,你当真不想娶?”

这时,公孙文锦又开口了。

“嗯,不想娶。”

“也好,既然你不想娶,过两日,我们就主动登门拜访,去退婚吧,也省得永志兄弟为难。”

“主动退婚,对方愿意吗?我刚才都提醒了,但那老城主说什么绝不可能。”

“你在这里说,当然不可能。他还以为你在开玩笑。要退婚,当然得表现出诚意和礼数,我们是男方,得亲自去追月城,同女方当面商议。另外。退婚不是看你一个人的态度,还得看你未婚妻的态度,要是她也不愿意嫁,一拍即合,倒也可以取消婚约。这样的话,也不算我们食言。”

叶轩皱眉道:“那万一我的未婚妻愿意嫁我怎么办?”

叶轩这句话出,公孙文锦和公孙信都笑了。

公孙信开口道:“你小子,你有些自恋了啊。我敢打赌,柳家的小姐,是绝对不愿意嫁给你的。行了,你刚刚回来,回去好好休息吧。过两天,我送你们去追月城。”

“好吧。”

没多久,叶轩三人离开了大厅。

他们走后,公孙文锦朝公孙信开口道:“信儿,你觉得他刚才说的话可信吗?”

“爹,你是说禁地的事情?”

“是的,禁地存在两千多年了,从未听过有人从里面出来,还能保持清醒。”

“爹,或许禁地,真的发生了某种变化,没有危险了呢?”

公孙文锦眼神睿智地问道:“你知道,为什么这么多年来,在明知道进去九死一生的情况下,我公孙家都没有让外人进入禁地吗?我们明明可以随便抓两个人扔进去的。”

公孙信回答道:“因为越危险的地方,越可能有机遇。爹,你是觉得,叶轩夺走了机遇?”

“嗯,不是没有这种可能。但这小子隐藏得很深,我们也探查不出什么。”

“可是爹,我没看出来他的气息有多大的变化。是不是你想多了,或许,他就是运气好呢?”

“是吗?可能吧。你传话下去,就说从今天开始,叶轩和灵儿也是公孙家的人,不要再找他们的麻烦。如果叶轩真得到了什么了不得的机缘,今后成长起来了,我们也没有亏待他。”

……

灵轩院。

“轩儿,你在禁地里,真没有遇到危险吗?娘看看,你身上有没有伤。”

“娘,我不是都说了吗,我没事。里面一点危险都没有。不信你看。”

叶轩脱下了上衣,露出了矫健身躯。

他的身上,一点伤痕都没有。

所有伤痕,都被灵药恢复了。

“娘,我就说哥哥是创造奇迹的那个人,不会有事的吧。对了娘,我和哥哥什么时候能回叶家一趟?我们走了一个月了,家里肯定很担心。”

公孙嫣然温柔地道:“等过两天去了追月城,取消了婚约,娘亲自陪你们回去。这么多年,我也见见一舟。”

……

时间流逝,叶轩从禁地回来的消息,像是一颗重磅炸弹,引爆了整个叶家。

“什么,叶轩从禁地出来了?这运气也太好了吧,但他的身体是不是枯瘦如柴,想要喝血?”

“没有,一切正常,能说能跑,还能笑。”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我得亲眼去看看!”

这一日,灵轩院客人很多。

七大姑八大姨,二舅三舅四舅,纷纷来探望。

看见叶轩真的活蹦乱跳,毫发未损,每个人都觉得不可思议。

“果然还活着!”

“这个私生子,居然有如此大运。禁地都没能杀死他?看来是老天耶要我们承认他的身份啊。”

此刻,公孙芳如也来了,她咬牙切齿地道:“这小子,不仅在吃水果,还在笑!真的一点事情都没有。怎么可能啊!”

公孙芳如内心不甘,但无论怎样,都改不了叶轩活着的事实。

叶轩还活着,也就是说,叶轩和叶灵儿的身份,得到了公孙文锦的认可。

城主一言,言出必行。

小妹同别人私下结婚的事情,也到此结束了。

“小姐,金不焕来了。”

就在这时,一位下人的声音从门口传来。

“金不焕来了吗!他肯定也知晓小妹有私生子的事情了。”

“有好戏看了。”

七大姑八大姨们的眼神里,都放出了光芒,一副看好戏的样子。

声音落,一位身材魁梧的中年,走进了院子。

中年衣着华丽,长发飘飘。

乍看上去,像是一个江湖浪子。

他的胸口,绣着一头异兽,其状如白犬而黑头,其眼如蛇,锐利冰冷。

这是天马兽,上古凶兽。

天马兽,是金家的图腾。

天马城的名字,也是由此而来。

金不焕,天马城的少城主。

他英俊潇洒,风流倜傥,是天马城万千少女心中的白马王子。

说他风流,是因为只要有美女喜欢他,他从不拒绝,却也从不负责。

但就是这样一个风流的人,爱上了一个不爱他的人。

为此,他等候了对方二十六年。

“你来了。”

院子里,公孙嫣然轻声开口。

“嗯,来了。”

金不焕手里拿着一个酒葫芦,一边回答,一边仰头喝酒。

他整个人,看上去洒脱不羁,却好像又有三分颓废。

“哇,好帅!”

“这喝酒的动作,太酷了。特别是他的眼睛,这蓝色的眼,带着沧桑和忧郁。太好看了……”

“小妹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这样的男人,要是追我,我早就嫁过去了!”

似乎觉得这些人很烦,金不焕眉头微皱,道:“你们出去,我有话同嫣然说。”

这语气,似乎这里是他金家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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