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亭书阁 > 玄幻小说 > 太初帝尊 > 第231章
“不知道这继承者的身份如何评定,又是以什么方式评定?”

林尘开次开口询问起来,他倒是想知道,他究竟怎么就达不到这遗迹继承者的及格线了,拥有太初万化鼎,又有太古神体,林尘自认为是很有资格成为传承者的,如今却竟然被这规则之灵说的一文不值。

“哼,自从你们踏入这古荒遗迹,你们的一举一动就一直在我的监视之下。”

“你们的行动将作为评分的依据,若评分达到六十分,则视为合格。而目前,你的得分仅有四分。”

规则之灵移动她那妙灵的身躯,来到林尘身前,原本严肃的脸庞此刻露出不屑的神色。

林尘极为的无语,及格分是六十分,自己竟然才得到四分,也不知道这规则之灵是怎么评分的,如果真是这样的话,他都无法获得高分,那外面的那些家伙就更别说了。

“你这分究竟是怎么评的,我严重怀疑你对我有偏见,故意给我打低分。”

林尘有些不服气,质问道。

这规则之灵似乎对于进来的武者都没有什么恶意,所以林尘胆子也就大了起来。

“哼,你还不服气,那我便告诉你。”

“在你刚刚进入秘境之中的时候,发现了那处寒潭灵泉,将其获得给你加一分,小水貂并无恶意,你没有夺宝斩杀说明你心非恶人,为你加一分。”

“在森林之中时,你警醒他人并且联手击杀了那邪恶的巨蟒,为你加一分,得到那些灵石为你加一分,总共四分。”

“本来在这石柱广场,只要击杀石头傀儡,一阶梯的石头傀儡一具算一分,二阶梯的石头傀儡则是两分,以此类推,但是你不仅没有摧毁一头,反而用我所不知道的方法,将他们收进了空间法器之中,这是不被允许的,我没有扣你分就算好的了。”

规则之灵看着林尘,气呼呼的说道。

那些石头傀儡,乃是她用此处遗迹辛辛苦苦创造出来的,是用来测试继承者的实力,如今却是被林尘给收去了十五具,毁了她多少心血。

“你快把那些石头傀儡交出来,原本只有继承者的分数达到合格的六十分时,我才会现身一见,告知此地古荒继承者的事情,你将那些测试傀儡给收去了,这才让我不得不现身。”

规则之灵无奈的说道,这话让林尘一愣,感情自己是触发了规则之外的规则啊。

而这规则之灵也有些奇怪,她乃是这方天地的意识凝聚,按理说应该按照规则行事,可她见到自己收取了石头傀儡却擅自现身,这明显不是规则之内的事情,而是她自作主张。

看来此处遗迹存在的时间太过于久远,就连规则之灵自己或许都不清楚,她已经诞生了自我意识,不再是一个规则之灵了,若是拥有肉身,她便和常人无异。

“我既然破例让你现身,或许我与此处遗迹有缘,真能成为继承者也不一定。”

“对了,你说你能够感应到遗迹之中的一切,你可能够感应到一个穿着紫色衣裙的女子?她当时是和我一同进来的。”

林尘开口询问道,想要借用规则之灵的口探知到赵怡静的下落。

“当然知道,不就是那个女子嘛,她的分数可比你高多了,已经拥有四十五分了,不过此刻她有麻烦了。”

规则之灵极为自傲的仰头说道。

林尘听闻之后,面色先是一喜,随即露出担忧之色。

他没有想到他的大师姐赵怡静竟然拥有四十五分的高分,按照规则之灵所言,这分数似乎是只要在遗迹之中获得价值不菲的宝物,亦或者击杀邪恶妖兽,就能够获得分数,以大师姐的分数来看,看来大师姐获得的机缘不浅。

不过如今怎么会遇到危险呢?

是发生了何事?

大师姐重伤在身,还能够获得这么高的分数,要么是修为恢复了一些,要么就是拿命在搏。

似乎看出了林尘心中的想法,规则之力大手一挥,顿时一个画面出现在二人的眼前。

那是一男一女在互相追逐的画面,画面之中,赵怡静在前拼命的奔跑,而身后却是跟随着一个极为猥琐的男子,他竟然在撕扯赵怡静的衣裳。

赵怡静的速度虽然不慢,但重伤在身,根本无法从男子的手中逃脱,不多时就会被追上,然后身上的衣裳又被撕扯下一块。

至此刻,女子身上仅剩下遮掩住自己上下身私密的部位了,若是再让男子追上个三四次,恐怕就要彻底走光了。

对于赵怡静来说,这已经不是什么羞不羞辱的事情了,而是极为的侮辱。

林尘双手紧握成拳,恨不得将赵怡静身后的那个男子千刀万剐,而追逐赵怡静的那个男子不是别人,正是一直爱慕着赵怡静的徐三。

虽然林尘不知道徐三如何混入此地,但此刻他并没有多余的精力去考虑这个问题。他唯一的愿望就是让徐三死无葬身之地。

“他们现在何处?”

林尘急忙朝着询问道,语气极为的急促。

“距离此地不到一百里,以你的速度,就算追上去,恐怕也让那个男人得逞了。”

规则之灵邪恶一笑道,这哪里像是一个正经的规则之灵,对世间男女之事简直非常的懂。

“放我出去,我要去救我师姐,杀了那个人渣!”

林尘语气冰寒,一字一词间都带着浓烈的杀意。

而规则之灵刚要有所动作,这处空间之中,却是突然升起一股强大的能量。

嗡——

只见眼前的屏障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七具石头傀儡,它们身上的气息,竟然全部都是通天境二重。

温馨提示:方向键左右(← →)前后翻页,上下(↑ ↓)上下滚用, 回车键:返回列表

上一章|返回目录|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