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这首清丽隽永,笔调流畅的《秋风辞》,历来为人们所称道。此诗虽是即兴之作,一波三折,抒写得曲折缠绵。沈德潜《古诗源》卷二:“《离骚》遗响。文中子谓乐极哀来,其悔心之萌乎?”以“《离骚》遗响”观之,乃就文辞而言,沈德潜的评价非常切实。鲁迅称此诗“缠绵流丽,虽词人不能过也。”

秋风辞

秋风起兮白云飞,草木黄兮雁南归。兰有秀兮菊有芳,怀佳人兮不能忘。泛楼船兮济汾河,横中流兮扬素波。萧鼓鸣兮发棹歌,欢乐极兮哀情多。少壮几时兮奈老何!

瓠子歌其一

瓠子决兮将奈何,浩浩洋洋兮虑殚为河。殚为河兮地不得宁,功无已时兮吾山平。吾山平兮巨野溢,鱼弗郁兮柏冬日。正道弛兮离常流,蛟龙骋兮放远游。归旧川兮神哉沛,不封禅兮安知外。皇谓河公兮何不仁,泛滥不止兮愁吾人。啮桑浮兮淮泗满,久不反兮水维缓。

瓠子歌其二

河汤汤兮激潺湲,北渡污兮浚流难。搴长茭兮沈美玉,河伯许兮薪不属。薪不属兮卫人罪,烧萧条兮噫乎何以御水!穨林竹兮楗石菑,宣房塞兮万福来。天马歌太一贡兮天马下。沾赤汗兮沫流赭。骋容与兮跇万里。今安匹兮龙为友。西极天马歌天马徕从西极。经万里兮归有德。承灵威兮降外国。涉流沙兮四夷服。

李夫人歌

是邪非邪。立而望之。偏何姗姗其来迟。思奉车子侯歌嘉幽兰兮延秀。蕈妖淫兮中溏。华斐斐兮丽景。风徘徊兮流芳。皇天兮无慧。至人逝兮仙乡。天路远兮无期。不觉涕下兮沾裳。

李夫人赋

美连娟以修嫭兮,命樔绝而不长。饰新官以延贮兮,泯不归乎故乡。惨郁郁其芜秽兮,隐处幽而怀伤。释舆马于山椒兮,奄修夜之不阳。秋气憯以凄泪兮,桂枝落而销亡。神茕茕以遥思兮,精浮游而出畺。托沈阴以圹久兮,惜蕃华之未央。念穷极之不还兮,惟幼眇之相羊。函荾荴以俟风兮,芳杂袭以弥章。的容与以猗靡兮,缥飘姚虖愈庄。燕淫衍而抚楹兮,连流视而娥扬。既激感而心逐兮,包红颜而弗明。欢接狎以离别兮,宵寤梦之芒芒。忽迁化而不反兮,魄放逸以飞扬。何灵魄之纷纷兮,哀裴回以踌躇。势路日以远兮,遂荒忽而辞去。超兮西征,屑兮不见。寖淫敞,寂兮无音。思若流波,怛兮在心。乱曰:佳侠函光,陨朱荣兮。嫉妒闟茸,将安程兮。方时隆盛,年夭伤兮。弟子增欷,洿沫怅兮。悲愁於邑,喧不可止兮。向不虚应,亦云己兮。嫶妍太息,叹稚子兮。懰栗不言,倚所恃兮。仁者不誓,岂约亲兮?既往不来,申以信兮。去彼昭昭,就冥冥兮。既不新宫,不复故庭兮。呜呼哀哉,想魂灵兮!

柏梁台诗(作者:刘彻及群臣)(汉武帝柏梁台联句诗,其故事背景始见于《三辅黄图·台榭》,称其诗为联句诗体始见于刘勰《文心雕龙·明诗》,其联句诗内容始见于《古文苑》卷八、《艺文类聚》卷五十六和《三秦记》等书篇。清代以前的学者不仅皆以为其联句诗为中国七言诗的源头,并认为由此创立的。柏梁诗体是联句诗体的鼻祖。)

汉武帝元封三年,作柏梁台,诏群臣二千石有能为七言诗,乃得上坐。

日月星辰和四时。骖驾驷马从梁来。郡国士马羽林材。总领天下诚难治。和抚四夷不易哉。刀笔之吏臣执之。撞钟伐鼓声中诗。宗室广大日益滋。周卫交戟禁不时。总领从官柏梁台。平理请谳决嫌疑。修饰与马待驾来。郡国吏功差次之。乘舆御物主治之。陈粟万石扬以箕。徼道宫下随讨治。三辅盗贼天下危。盗阻南山为民灾。外家公主不可治。椒房率更领其材。蛮夷朝贺常会期。柱枅欂栌相枝持。枇杷橘栗桃李梅。走狗逐兔张罘罳。啮妃女唇甘如饴。迫窘诘屈几穷哉。落叶哀蝉曲罗袂兮无声,玉墀兮尘生。虚房冷而寂寞,落叶依于重扃。望彼美之女兮,安得感余心之未宁?

对于汉武帝的人物争议。

征和二年的巫蛊之祸是汉武帝末年封建统治集团内部发生的重大政治事件。武帝用法严厉,任用的多是严苛残酷的官吏;而太子待人宽厚,经常将一些他认为处罚过重的事从轻发落。太子这样做虽然得百姓之心,但那些执法大臣都不高兴。“卫青薨,臣下无复外家为据,竞欲构太子”。群臣中,为人宽厚的都依附太子。而用法严苛的则都诋毁太子。由于奸邪的臣子大多结党,所以为太子说好话的少,说坏话的多。卫青去世后,那些臣子认为太子不再有母家的靠山,便竞相陷害太子。

巫蛊之祸前,太子已数次被苏文等人陷害。当时人对神怪诅咒之说深信不疑,汉武帝也不例外。有一天中午,他正躺在床上睡觉,忽然梦见几千个手持棍棒的木头人朝他打来,把他给吓醒了。他以为有人在诅咒他,立即派江充去追查。江充率领胡人巫师到各处掘地寻找木头人,并逮捕了那些用巫术害人,夜间守祷祝及自称能见到鬼魂的人,又命人事先在一些地方洒上血污,然后对被捕之人进行审讯,将那些染上血污的地方指为他们以邪术害人之处,并施以铁钳烧灼之刑,强迫他们认罪。

于是百姓们相互诬指对方用巫蛊害人;官吏则每每参劾别人为大逆不道。从京师长安、三辅地区到各郡、国,因此而死的先后共有数万人。丞相公孙贺之子公孙敬声,时任太仆,为人骄奢不奉法,擅自动用军费1900万钱,事败后被捕下狱。时值武帝下诏通缉阳陵大侠朱世安,公孙贺为赎儿子之罪,请求皇帝让他追捕,武帝允诺。

公孙贺历经艰辛,将朱世安捕获移送朝廷,其子之罪将以赦免。孰料朱世安怀恨在心,笑曰:“丞相祸及宗矣。南山之竹不足受我辞,斜谷之木不足为我械。”[丞相把祸事引到自己家族里了,终南山的竹子写不尽我要告发的罪状,斜谷里的树木也不够制作被牵连的人所用的桎梏。]

于是他在狱中上书朝廷,声称公孙敬声与武帝女儿阳石公主私通,且在皇帝专用驰道上埋藏木人以诅咒皇帝等事件。武帝大怒,公孙贺父子死狱中,满门抄斩。阳石公主、诸邑公主,卫青之子长平侯卫伉相继被牵连入内,被杀。江充见汉武帝居然可以对自己的亲生女儿下毒手,就更加放心大胆地干起来。他让巫师对汉武帝说:“皇宫里有人诅咒皇上,蛊气很重,若不把那些木头人挖出来,皇上的病就好不了。”

江充带着一大批人到皇宫里来发掘木头人。他们先从跟汉武帝疏远的后宫开始,一直搜查到卫皇后和太子刘据的住室,各处的地面都被纵横翻起,以致太子和皇后连放床的地方都没有了。为了陷害太子刘据,江充趁别人不注意,把事先准备好的木头人拿出来,大肆宣扬说:“在太子宫里挖掘出来的木头人最多,还发现了太子书写的帛书,上面写着诅咒皇上的话。我们应该马上奏明皇上,办他的死罪。”

此时汉武帝在甘泉宫养病,不在长安。太子刘据召问少傅石德,石德说:“丞相公孙贺一家、两位公主、长平侯卫伉都因为巫蛊死了,现在在太子的宫里挖出桐木人,是巫师放置的还是确实有,我们自己是无法解释清楚的,而且皇上在甘泉宫养病,皇后和我们派去的人都被拦住不报,现在根本见不到皇上,甚至连皇上在不在了都不知道,奸臣做出这些事,难道太子忘了秦朝的太子扶苏是怎么死的吗?”

建议太子越权行事,拘捕江充等人及追查他们的阴谋,太子在情急下同意石德所言。征和二年(公元前91年)七月壬午,太子派人假冒使者收捕江充等人。江充助手韩说怀疑使者身份,不肯受诏,被来人杀了。太子派人禀告皇后,又分发武器给侍卫。太子向百官宣布江充谋反,把江充杀了。

当时江充另一助手苏文逃到武帝处,向武帝控诉太子,武帝开始并不相信此说,派使者召太子,但使者不敢到太子那里,回报武帝说“太子反已成,欲斩臣,臣逃归。”武帝大怒,下令丞相刘屈髦率兵平乱。太子来到北军军营南门之外,站在车上,将护北军使者任安召出,颁与符节,命令任安发兵。但任安拜受符节后,却返回营中,闭门不出。太子带人离去,将长安四市的市民约数万人强行武装起来,到长乐宫西门外,正遇到丞相刘屈髦率领的军队,与丞相军激战五日,死者数万人。

长安城有流言说太子谋反,所以人们不敢依附太子,而丞相一边的兵力却不断加强,最终,太子势孤力弱而兵败,唯有逃离长安。守门官田仁放太子逃出长安,丞相刘屈髦要杀田仁,御史大夫暴胜之对丞相说:“司直为朝廷二千石大员,理应先行奏请,怎能擅自斩杀呢!”于是丞相将田仁释放。

汉武帝听说后大发雷霆,将暴胜之逮捕治罪,责问他道:“司直放走谋反的人,丞相杀他,是执行国家的法律,你为什么要擅加阻止?”暴胜之惶恐不安,自杀而死。武帝诏遣宗正刘长乐、执金吾刘敢奉策收皇后玺绶,卫子夫选择了自杀。武帝将任安与田仁一同腰斩,太子的众门客一律处死;凡是跟随太子发兵的,一律按谋反罪灭族;各级官吏和兵卒凡非出于本心,而被太子挟迫的,一律放逐到敦煌郡。同时武帝因数人追捕太子等有功而封其为侯。

汉武帝愤怒异常,群臣感到忧虑和恐惧,不知如何是好。壶关三老令孤茂上书汉武帝为太子申冤。他声称太子进则不得见上,退则困于乱臣,独冤结而无告,不忍忿忿之心,起而杀充,恐惧逋逃,子盗父兵,以救难自免耳;臣窃以为无邪心。(太子进则不能面见皇上,退则被乱臣的陷害困扰,独自蒙冤,无处申诉,忍不住忿恨的心情,起而杀死江充,却又害怕皇上降罪,被迫逃亡。太子作为陛下的儿子,盗用父亲的军队,不过是为了救难,使自己免遭别人的陷害罢了,并非有什么险恶的用心。)

太子向东逃到湖县(今河南灵宝西),隐藏在泉鸠里。主人家境贫寒,经常织卖草鞋来奉养太子。太子有一位以前相识的人住在湖县,听说很富有,太子派人去叫他,于是消息泄露。八月辛亥(初八),地方官围捕太子。太子知道自己难以逃脱,便回到屋中自缢而死。主人与搜捕太子的人格斗而死,二位皇孙也一同遇害。

太子有三子一女,史书留名的是史皇孙刘进(即刘询之父),全部因巫蛊之乱而遇害,只留下一位孙子刘病已,后改名刘询,为汉宣帝。久之,巫蛊事多不信。官吏和百姓以巫蛊害人罪相互告发的,经过调查发现多为有不实。上颇知太子惶恐无他意,会高寝郎田千秋上急变,讼太子冤曰:“子弄父兵,罪当笞;天子之子过误杀人,当何罢哉!臣尝梦见一白头翁教臣言。”

于是汉武帝霍然醒悟,立即就任命田千秋为大鸿胪,并下令将江充满门抄斩,将苏文烧死在横桥之上。曾对太子兵刃相加的人也陆续被杀。上怜太子无辜,就派人在湖县修建了一座宫殿,叫作“思子宫”,又造了一座高台,叫作“归来望思之台”,借以寄托他对太子刘据和那两个孙子的思念,天下闻而悲之。

温馨提示:方向键左右(← →)前后翻页,上下(↑ ↓)上下滚用, 回车键:返回列表

上一章|返回目录|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