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亭书阁 > 其他小说 > 女尊不良人,十万火急去相亲 > 第144章 岁月静好,是因为有人在背后替你默默买单
“没什么,我只不过是拿出来晾晾。担心放置坏了,长了虫子什么的。”
陆瑶礼貌微笑,反应也不慢,立马找了个不错的理由。
反正不能告诉宋言一,她是在挑挑捡捡,正琢磨着卖掉哪个礼品呢。
不然,让人家知道了送给你的东西,你转手卖掉,礼貌吗?
这种事儿得悄悄的干。
“无妨,万一真坏了,你就丢掉。不够的话,再和我要。”宋言一笑着温柔的说道。
“别!这么贵重的东西,又不是和你要个馒头吃。”
“这些对我家公子来说,也跟馒头差不了多少。但公子只给你一人哦!”憋了许久的金串儿又忍不住助攻了。
他想显示公子的实力,想让陆瑶明白公子待她的不同。
陆瑶奇怪的看了眼金串儿,总觉得这弟弟是想内涵自己什么。
可惜她的心思不在那方面上,她现在满脑子里想的,就是搞钱。
借着补品的话题,陆瑶七拐八拐的,终于打听出了,原来平安县城里的一些大药店里,是收购人参、鹿茸、燕窝等贵重补品的。
甚至绝大部分人买这些东西,也需要去那些地方买。
陆瑶心中窃喜,她终于知道销售渠道了。
宋言一还提到了吉祥斋:
“我记得你喜欢吃那里的点心,以后你想吃了,直接去吉祥斋里随便拿就行,要多少都行。我已经给那里的宋掌柜打好招呼了。”
竟然还有这样的待遇吗?
“咦?”陆瑶惊讶的挑了挑眉。“宋公子,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我岂不是又成了原来那个,想去吉祥斋里占便宜的二狗子?”
宋言一一愣,忽然就想起了当初二狗子去吉祥斋里闹事的事情。
“噗!~”大家都忍不住笑了。
第二天,陆瑶拿了鹿茸,准备出手。
她逛了好几家药堂,先打听了一下行情,最终还是决定在一家名为“回春堂”的药店里出手。
这是平安县城里最大的药店,不光药材齐全、补品众多,关键是这家给的价格最高。
“姑娘的这根鹿茸虽然不大,但品相不错,四十两银子!一口价。”药店里的老掌柜检查完鹿茸后,笑眯眯的看着陆瑶,给了个最终价。
“好!”陆瑶按捺着内心的小激动,把那个装着鹿茸的盒子推了过去。
四十两银子到手了!
把银子揣到怀里的那一刻,陆瑶没忘了感激一下宋家和宋言一。
他们真的给了很多,而且是悄无声息的默默赞助。
按着回春堂的收购价,宋家给的那些补品,怕是得有五百两的价值!
救命之恩,宋家已经以金相许了。
对面的老掌柜瞧着陆瑶,忍不住在心中默默猜想:这姑娘啥来头?为啥东家公子专门嘱咐了,如果她来卖补品的话,单独给个高价?
原来,这家平安县城里最大的药堂,也是宋家的产业。
宋言一,就是那位东家公子。
昨天陆瑶打听人参、鹿茸等东西的售卖场地时,虽然她七拐八拐的遮掩的很好,但心思敏锐的宋言一,一下子就猜到了她想干什么。
宋言一很理解陆瑶,知道对于目前的她来说,银子比补品更重要。
于是故意引导着陆瑶来回春堂里卖补品,并提前和这里的掌柜的打了招呼——如果有一个很漂亮的姑娘,身材棒棒的,拿着用宋家独有的礼品盒包装的补品来卖时,多给一倍银子的收购价。
今日陆瑶来回春堂卖鹿茸时,老掌柜第一眼:嚯,用宋家的礼品盒包装的补品!
再打眼一看来者,老掌柜第二眼:呵,美少女壮壮!
是她,是她,就是她了!
‘那鹿茸虽然不错,但按着店里的标准,最多也就二十两的收购价。既然公子说了要多给一倍的钱,就按着四十两收了。
多出来的二十两,算是亏损,得记在东家公子的账上,让他掏银子!’老掌柜在心中默默给宋言一记了帐。
“姑娘,你的东西不错,家里要是还有别的用不着的补品,比如人参燕窝什么的,也都可以来这里卖。
本药堂给的价格绝对全城第一!”末了,老掌柜牢记东家公子的叮嘱,向陆瑶发起了主动邀约。
“哦,好的。”陆瑶一边答应着,一边暗道:她咋知道我还有人参和燕窝?
也没有深究,陆瑶带着银子离开了回春堂。
她先去了自己的小宅子,把欠的十八两银子全部付清。
又给一直盯着工地的张三娘和李四丫发了工钱。
俩人白天监督工程进度,缺啥了还要帮着采买;夜里就住在院子里临时搭建的小窝棚里,守着材料防盗。
很是尽心尽力。
陆瑶给她俩的工钱是每人每天五十文钱。
现在已经干了十天,俩人每人挣了半两银子。
“跟着老大真是太好了!”拿到自己人生第一笔正当收入的张三娘和李四丫,激动的大呼小叫。
过去她们也挣过不少钱,但那些钱都不干净,都是打架斗殴,敲诈勒索来的。

如今拿到了一笔靠自己的劳动挣来的干净钱,俩人的心里都有了一种异样的感觉。
“老大,我咋觉得拿着这些铜板,心里特别踏实?”张三娘的眼睛竟然湿润了。
李四丫也哽咽的说道:“这份钱,我敢光明正大的交给俺爹,告诉他这是俺堂堂正正挣来的钱!”
原来做好人,堂堂正正挣钱,是这样的感觉。
“这只是个开始。以后会更好的!”陆瑶的胳膊,又搭在了两个小姊妹的肩膀上。
能做好人的话,大概没人愿意当坏人吧?
小姊妹们能自己开悟,陆瑶感到十分欣慰。
处理完工地上的事情,陆瑶鼓鼓的钱包瞬间瘪了不少。
‘幸亏宋公子还管我吃管我住,不然这钱花的更快。’陆瑶掂了掂瘪瘪的荷包,感叹在城里生活,真是不易。
吃喝拉撒,处处都需要花钱,铜板跟流水一般天天外流。
顺便,陆瑶又瞧了瞧手里的荷包。
这个荷包,就是她刚穿越来时,从原主二狗子身上拿来的那个装着不知名巨款的荷包。
陆瑶这次回家后,就把它带了出来。
因为它质地精良,还带着刺绣,十分显好。
挂在身上,仿佛就是陆瑶前世里,成功人士手腕上的那块名表。
十分适合装逼。
而且,陆瑶经过了反复思考后,决定把这个荷包亮出来,看看能不能引出点相关人物来。
她穿越来后,许多记忆逐步解锁,唯独这荷包和里面的巨款银子的来历,怎么也想不起来。
与其天天挂念着,倒不如尝试着主动去寻找。
把荷包挂在身上,走街串巷的,说不定就能遇见荷包的主人。
‘不会是城里的哪位公子,被原主那张脸给迷住了,用自己的私房钱给的赞助吧?’陆瑶对这荷包做过各种假设。
‘如果真是那样,见到那位公子后,我该不该把那二十两银子还给人家呢?’
如果这事儿发生在大半个月之前,陆瑶恐怕还真得好好考虑考虑。
那时候她还指望着这二十两银子,凑足六十两的罚款呢。
但现在,不用这二十两,罚款也够了,甚至她还有不少能随时出手的人参。
所以,要真是哪个情郎给的,陆瑶琢磨着要不要当场相个亲?说不定夫郎的问题也就解决了呢。
一个荷包,早就引得陆瑶做了无数遐想了。
罢了,还是到时候遇见人再说吧。
陆瑶换上谢景然送她的那套淡蓝色的衣衫,挂上荷包,拿上鹅毛扇子,开始在城里溜达了。
她这不是街溜子,她这是在跑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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